|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黄坌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及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黄坌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的提疑内容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作以下说明。 一、答疑: (一)如本项目拟用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显示为“是”,但该项目已竣工,可否如招标文件P133要求,提供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该人员无在建项目? 答复:可以。 (二)在投标文件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中,总工期、质量标准栏可否填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可以。
二、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现修改为: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二)原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现修改为: 是 (三)原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1.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现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1.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如答疑及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答疑及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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