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双波长皮秒激光治疗仪、移动DR采购项目(第1包:双波长皮秒激光治疗仪)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1
二、项目名称:******医院双波长皮秒激光治疗仪、移动DR采购项目(第1包:双波长皮秒激光治疗仪)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长江西路交口西南角置地创新中心2123-2124
中标金额:920000.00元
评审得分:92.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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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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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双波长皮秒激光治疗仪 品牌:半岛 规格型号:PicoWell Pro 数量:1套 单价:92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秦举成(组长)、储慧琴、陶良萍、尹晓蕊、赵素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920000元,货物招标100万以下按1.5%收取,折扣率为60%,代理服务费=920000*1.5%*60%=8280.00元。
收费金额:8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联系电话:******、******。
******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汴阳三路61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联 系 人:杨松、许芳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