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屏村古建筑群国保单体保护建设(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3】1547号、文物保函【2024】19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体育局,招标人为******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屏村古建筑群国保单体保护建设(修缮)工程
2.2项目编号:HJYGC2025G043
2.3建设地点:黟县碧阳镇南屏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1.叶小乐宅保护建设(修缮):占地面积906.93平方米,建筑面积788.85平方米;2.半春园保护建设(修缮):占地面积423.11平方米,建筑面积220.4平方米;3.叙秩堂保护建设(修缮):占地面积为646.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75.75平方米。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叶小乐宅保护建设(修缮)、半春园保护建设(修缮)、叙秩堂保护建设(修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60元
2.10项目性质:文物保护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从业范围含古建筑),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项目不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直街52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559-******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地 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路江南壹品城一期4幢113号商铺
联 系 人: 方工
电 话: 0559-******
电子邮件: /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直街52号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路江南壹品城一期4幢113号商铺
12. 监督
******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
地 址:黟县碧阳镇直街71号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