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F-QGC-******(招标文件编号:ZF-QGC-******)
******监测中心自有车辆维修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加格达奇区众合汽车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加格达奇区红旗大街西前进路南煤建东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4.******(万元)
供应商名称:加格达奇区大鹏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加格达奇区长虹鑫源小区3#楼商服311
中标(成交)金额: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加格达奇区众合汽车维修中心 | 车辆维修服务 | ******监测中心自有车辆维修服务 | 车辆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共计3年(本项目采用1+1+1模式,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首次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考核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并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双方无异议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 车辆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且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加格达奇区大鹏汽车修配厂 | 车辆维修服务 | ******监测中心自有车辆维修服务 | 车辆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共计3年(本项目采用1+1+1模式,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首次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考核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并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双方无异议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 车辆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且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华、卢敏、栾宇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四包)成交公告中的供应商成交金额,为本次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所有维修项目各分项单价的合计总价,此价格仅用于评审和发布公告使用。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成交单价)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监测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东山街黎明路1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