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7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557,7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1-17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组织的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002),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如果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否可以同时作为施工单位,并联合一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如两家联合体成员已满足资质要求,是否可以联合一家无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共同参与投标? 答复:联合体成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安排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自行确定,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定标工作开始时间修改为:2025 年11月19日9时 00分。 三、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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