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关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农村局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对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计划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单位 |
1 | PP排风试剂柜 | 详见附件1 | 2个 |
2 | 试剂柜排风系统 | 详见附件1 | 1套 |
3 | 多管涡旋振荡器 | 详见附件1 | 1台 |
4 | 便携式承诺达标合格证终端 | 详见附件1 | 2台 |
5 | 实验室操作台 | 详见附件1 | 3个 |
6 | 操作台柜门 | 详见附件1 | 79米 |
7 | PP器皿酸洗缸 | 详见附件1 | 3个 |
8 | 前处理制样机 | 详见附件1 | 2个 |
9 | 监控系统 | 详见附件1 | 1套 |
10 | 原子吸收空心阴极灯 | 详见附件1 | 3个 |
11 | 碾米机 | 详见附件1 | 1台 |
12 | 粉碎机 | 详见附件1 | 1台 |
(二)供货地点: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三)供货期限:具体供货日期以我局通知为准。
(四)技术参数标准: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35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2025年11月6日下午5点30分(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价资料邮寄至本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参数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和报价单等(报价资料上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和盖骑缝章)密封好后在包装接缝处盖单位公章(公章不能盖在快递包装上)一并邮寄,证件只需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采购只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我单位组织询价小组在局会议室进行评审,现场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报价,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确定供应商
本次谈判采用一次性报价,报名需满足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且在控制价范围内,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若最低价持平,则邀请并列报价单位至现场通过抽签确定名次。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达到财政支付条件,供应商开具合法完税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和询价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站(******—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北城中央大街888号12—024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826—******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2.报价单格式要求
******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